浙江省地质院 Zhejiang Institute of Geosciences
地灾防治
省地质院所属事业单位中长期事业发展规划预审全面完成

为进一步加强规划管理,提升省地质院所属事业单位中长期事业发展规划的科学性、规范性。7月4日至11日,省地质院党委委员、副院长叶忠华带队在湖州、宁波、金华三地对7院属事业单位规划分别进行集中现场预审。省自然资源厅地勘处负责人,院技术专员,院规划处、科教处负责人及相关行业专家参加。

专家组在听取各单位规划汇报后,对规划的完整性、目标可行性、任务操作性和针对性以及与本单位“三定”规定的匹配性、院规划的衔接性进行了初步论证,与各单位进行了充分地交流讨论,提出了科学合理的修改意见。

叶忠华对各单位在规划编制过程中付出的心血和努力表示肯定,针对下步做好规划工作,他提出五点要求:一是要理清思路,立足“三定”规定,全面梳理属地特色和自身特点,明确发展路径;二是要紧密结合地方和自身发展需要,深挖“坚守地质找矿主业、服务生态文明建设、支撑自然资源管理和保障民生发展安全”的内涵;三是要加强规划目标的梳理和谋划,既要立足实际,制定一批可实现的约束性指标,又要展望未来,谋划一批预期性指标;四是要规范规划文本的内容,结构布局力求合理,文字力求精练;五是要广泛征求属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意见建议,加强宣传;同时,要将修订完善的规划报院集中论证。